
1950年,随着镇压反革命运动的展开,辽西省铁岭县第七区黄泥洼村的公安委员李维国忙得不可开交。与其他案件不同,李维国的注意力一直集中在一位特殊的女性身上。这个女人大约三十岁左右,打扮时髦妖艳,虽然她并没有直接引起李维国的注意,但她的身份却不简单。她是当地恶霸白化安的小老婆。
白化安因为长得尖嘴猴腮,被当地人戏称为“尖嘴猴”。他是铁岭县有名的恶霸地主,解放前曾任“保安大队”副大队长,专门活动在铁岭县第八区一带,骚扰我军小部队、刺探情报,屡次为祸乡里,暴行累累。尤其是在1947年春,他配合国民党军进行“清乡”行动,杀害了8名农会干部,直到1948年我军解放铁岭县,白化安消失得无影无踪,关于他的下落众说纷纭,有人猜测他已经被解放军处决,也有人认为他偷偷逃到了南方,或是在本地藏匿。
展开剩余74%尽管如此,铁岭县公安局并未放弃寻找白化安的努力。李维国通过调查了解到,白化安在黄泥洼村还有一个妻子,于是决定从这个女人入手,试图通过她找到线索。
从镇反运动开始后,这个女人显得神色不安,总是四处打听消息。当她看到李维国时,总是下意识躲避,显得很紧张。但奇怪的是,后来她突然变得主动,常常凑到李维国面前,问东问西,甚至不怕胡乱搭话。李维国猜测她是因为担心白化安的处境,想通过接近他来获取关于镇反行动的信息。
有一天夜晚,黄泥洼村刚开完群众检举大会,大家都散去了,这个女人也走到了李维国面前,嘴里叼着烟,笑着对他说话。李维国没有理会她,转身准备回家。但她却紧跟着李维国,甚至拦住他,邀请他到她家喝水。虽然李维国心生警觉,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,便答应了进去。
进屋后,这个女人表现得格外热情,不断倒水,还劝李维国以后常来做客。李维国警觉地回应道:“我劝你还是想清楚你们家的事情。”这个女人一听,便开始抱怨白化安对她不好,表示自己对他心生厌倦,甚至对李维国表示如果他想结婚,自己可以考虑。但李维国没有理会这些言辞,只是冷冷回应:“你们家事情不关我事,‘尖嘴猴’如果不投案,他是逃不掉的。”
几天后,李维国在出门干活时,看到她匆匆挎着篮子,似乎是带着熟鸡蛋去东街换钱。李维国心生疑虑:熟鸡蛋?鸡蛋壳?她是不是在给别人送食物?于是,他决定跟踪她一探究竟。
李维国悄悄跟随她,穿过树林,翻过山,直到看到她在一棵大树下停下,四处张望。李维国迅速藏身观察,然而等了两个小时,这个女人并没有任何动作,最后她无精打采地回家了。李维国认为她可能弄错了见面时间,决定加强对山区的巡逻。于是,他将自己的猜测告诉了公安助理员,并请求支援。很快,李维国便带领民兵加强了对山区的巡查,并在她家附近布置了暗哨。
1950年9月26日,农历中秋节的晚上,李维国接到暗哨的报告,说“小狐狸精”家里有异常。李维国带着民兵悄悄围住了她家。透过窗户,他听到屋内传来男人和女人的低语声,男人的声音正是白化安。李维国立即示意民兵准备好,然后悄悄推开房门,猛地一脚踢开了门。
白化安见状,立刻拿起手枪准备反抗,但李维国一个箭步上前,迅速控制住了他。白化安挣扎着想逃跑,但李维国用强力制住了他,最终将其制服。
此时,躲在角落里的“小狐狸精”一边抱着被子一边颤抖着说:“不关我的事,不关我的事啊……”然而,李维国并未理会她。血债累累的白化安最终被成功抓获,经过审判后,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并执行枪决。作为包庇者的“小狐狸精”则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。
这篇故事中的“三号匣枪”,实际上是一款由毛瑟公司生产的警用手枪,因其枪管较短、便于携带,成为不少军官的首选武器。三号匣枪使用的是毛瑟7.63×25毫米子弹,尽管子弹初速略低,但在短距离内依然具有很强的威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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